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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8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
  • 时间:2018-06-20

各用能单位:

 为推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,推广应用高效电机、LED照明产品,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,发挥示范引导作用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市工业和信息化委、市财政局下发了《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(第二批)的通知》(津工信节能〔2018〕17号),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,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申报。

 一、申报范围

 节能技术改造项目、高效电机应用项目、LED照明产品应用项目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。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。

 二、申报条件

 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经营状况良好。申报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的,须按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,开展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。

 项目前期手续齐全,依附或改造的主体符合产业政策且稳定运行时间超过两年,不属于新建项目或应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项目。项目主体工程应在2017年7月1日后建设,能够在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。项目(含子项)未获得国家和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。

 三、申报程序

 各用能单位按照项目申报范围和要求申报,于2018年6月25日(周一)前将本单位申报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(一式三份)报送开发区科工局,电子版发送至dongjie@www.cyts8013.com。初审合格后,将由滨海新区科工委汇总后一并报送市工信委。

 联系人:董洁  联系电话:25201320


附件:1、《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(第二批)的通知》
     2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要求
     3、高效电机应用项目申报要求
     4、LED照明产品应用项目申报要求

     5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要求
     6、项目基本情况表
     7、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



2018年6月15日
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

  • 编辑: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编辑小组